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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9 10:0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开发区税务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根据上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将法治工作和税收工作高度融合,切实规范税收执法,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保障,有力地推进了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基础,建立依法行政管理大格局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为了保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配合部门协助抓的组织领导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基层单位的执法行为,确保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相关制度。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持续研究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根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

二、抓执行,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履行依法税收工作职能,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通过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科学分配税收计划,坚持收入督导制度,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全面清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

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和减证便民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税务总局令〔2019〕4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的通知》(粤税函〔2019〕732号)的要求,根据省、市工作既定步骤,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好取消证明事项相关工作,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不保留或变相保留,认真落实有关工作,不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纳税人;及时梳理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探索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依法推进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切实加强了事中事后管理,及时查漏补缺。坚决落实行政审批“零超时”、“零逾期”。

(三)加强税费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级做好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要求,全面清理,逐件逐条进行研究,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税办发〔2019〕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税办发〔2019〕9号)要求,我局第一时间布置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组织做好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抓规范,优化依法行政环境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自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以来,我局在上级指导和领导大力支持下,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全面开启“阳光执法”新模式,现代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继续巩固前期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既有成效,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更新优化,取得显著的成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铺开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建立了项目工作组与联络员制度,组织了集中视频培训、发布了关于三项制度相关的法制工作提醒,将所有关于三项制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表格等梳理清楚进行汇编,将电子版资料在全局范围内发布,同时印发纸质《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资料汇编》供全局人员学习工作使用;

二是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作为税收执法重要工作,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运用执法记录仪以音频、视频形式对现场实施的税收行政执法事项过程进行记录,让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让纳税人更放心。区局在前期对现有执法记录器材进行摸底的前提下,按照所有业务科室的需求报送情况,购买了一批符合《执法记录仪选型技术参考标准》的执法记录仪,保证硬件配齐配全;同时征管部门按照三项制度相关标准要求,制作了《执法记录仪领用台账》、《执法记录仪交还台账》、《音像记录存储管理台账》、《音像记录资料销毁台账》以规范仪器使用各个环节,结合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一体化平台上线新形势,发布《三项制度设备使用注意》,以规范税务人员的使用。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税收执法关键工作,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的权益。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规范要求及清单事项,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日常工作,同时注意及时与市局法制科及时联络请示,截至目前已完成2笔关于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争取化解执法风险和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纳税人正当权益。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是我局党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升干部法治意识。一是将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组成员认真带头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日常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明确学习内容,务求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按照市局要求,以提升队伍素质为目标,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结合热点难点问题及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明确学习的重点和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活动。三是完善措施,确保学习任务全面落实。按照学习要“保证经常性、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学习效果。

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根据湛江市普法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湛普办〔2019〕28号)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全局272名干部职工通过学法系统进行年度学习和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三)积极开展法治培训。高度重视法治培训工作,努力建立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采取多种办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比如通过会前学法等日常学法形式开展领导法制学习;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法制干部法治廉政视频课程等,进一步提高法治税务意识。

(四)积极健全法制队伍建设,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等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我局于2019年11月正式与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团队1个(包含6名资深律师),以期在推进依法行政、推进税收法治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

 (五)积极抓好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执法资格考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由征收管理科牵头,区局人事教育科和办公室协办,此项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统筹部署、开展有序:5月24日召开区局执法考试动员会,传达市局关于此项工作的部署与分工,确认考生范围,听取考生关于考试的想法及需求;7月18日再次召开执法考试推进会,了解考生的准备程度及考试推进现状。

组织考生参加市局组织的各场模拟考试,及时跟踪考生考试成绩,根据动态模考成绩调整下一步备考工作的安排;组织执法考试的备考考生每周五集中学习,为集中学习人员准备了良好的复习环境、必要的复习物资、妥善安排学习人员的就餐问题,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我局自行组织了多次模考自测,并对试卷解析进行了发布并按照人员需求,安排区局业务线条骨干作师资为备考人员答疑解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积极督促落实新业务保障平台岗责体系对税收执法资格相关要求,发布法制工作提醒,时刻要求人员按照岗责及规范要求加强法制学习、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抓落实,建立依法执法新常态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定的公开方法和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务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事项录入工作,根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纳税服务处纳入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录入系统的要素梳理结果录入维护事项九十余项,并保证数据质量问题检测问题数为0。

(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完成角色分工,参与相关工作,定期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落实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情况报告》、完成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工作分工并报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配合上级完成关于开展区内台资企业相关调研工作并反馈相关情况、对湛江市2019年度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涉及事业单位开展税收政策辅导、将我区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情况及相关涉税问题及意见建议反馈市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落实《关于立项督查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落实情况》任务分工表、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落实《湛江市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任务清单》任务分工表并督促各部门按照进度对标对表开展好工作;调研相关情况并将我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税收政策享受情况反馈市局;认真落实《广东省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税费政策措施指引》,将产业园发展政策送到企业身边;按照上级相关工作安排,积极调查相关政策享受情况并制作《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报送市局供决策参考;报送我区《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保全情况明细表》反馈市局专项情况。

(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税总发〔2014〕159号印发)要求,从提高税收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推进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角度出发,关注税收服务“一核一带一区”、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情况,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措施改进的新要求,反馈《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五、抓推进,促减税降费政策落地

持续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措施,密切关注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强请示汇报、沟通协作,密切关注《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推出,做实政策落实配套措施,确保及时落实国家最新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制定政策落实组工作方案,明确政策落实组组成及职责、主要任务、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对标对表推进;及时转发上级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解读材料和操作指引,确保税务人员及时掌握,准确执行;开展“一竿子贯到底”的业务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和减税办安排报送各阶段、各项工作的减税降费材料及数据。

重点开展了关于税总发21、22 号文相关工作,按照市局要求推进,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开发区税务局进一步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分工安排》,对涉重点群体的数万条数据进行核实分析并反馈市局;主动出击,利用东海重点群体专场招聘会良机开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宣传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和反响,后续宣传及政策落实工作在进一步推进中。

2019年,我局加大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将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生命线,真正把法治观念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之中,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维护稳定、和谐发展”光荣使命,提高整体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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