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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1:26: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雷州市税务局网页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雷州市西湖大道63号,邮编:524200,电话:0759-8858187,传真:0759-885818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以及雷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2020年,我局结合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年度重点工作及纳税人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对外信息268条,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等;通过投稿向湛江微信公众号共推送11篇次原创政策解读及形象宣传作品;举办纳税人学堂网上直播10期,阅读点击量超过2万人次;全年政务公开电话人工咨询服务数超过1000人次;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的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和举报事项39宗;各级各类媒体报道我局亮点工作25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和审查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表证单书,提高办理效率。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方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探索政务融媒体体系建设,推进新媒体与网站的联动发展,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媒体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整合税务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微信、微博以及网站等政务平台的功能开发,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进一步深化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纳税人参与机制,主动问计求策。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执行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253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5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0

358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576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也需继续拓展;三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能力还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改进问题: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全面、高效发布信息;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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