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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1:22: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网站雷州市税务局网页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雷州市西湖大道63号,邮编:524200,电话:0759-8858187,传真:0759-88581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雷州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以及雷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结合疫情防控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范围,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2022,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约450条;在主流媒体上发布税收新闻稿件20余篇次;共举办纳税人学堂在线直播9场、录播9场,共计15300余人在线观看,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的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和举报事项43宗,在第一时间解决市民的合理诉求,营造良好的征纳关系。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和审查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表证单书,提高办理效率。2022年,雷州市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份。

(三)加大政府信息管理力度

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湛税易6812366”平台雷州分中心人工热线接通数量19104个,呼入接通率99%,在线咨询坐席接入会话数984个,会话完成率98%,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纳税人参与机制,主动问计求策。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执行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意识上还存在差距,在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门户网站管理,规范发布信息,保障信息更新时效。

二是不断创新主动公开形式。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挖掘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新措施等宣传亮点,突出区域特色,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三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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