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税务局 > 吴川市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1:45: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吴川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国家税务总局吴川市税务局办公楼,邮编:524500,电话:0759-5566286,电子邮箱:wcsw556628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和吴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局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和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依法治税用权公开,加大重点领域解读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组织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管理体制,2020年根据岗位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明确具体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理顺工作关系,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制度落实,确保公开实效。一是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及时公开属“主动公开”公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二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将依申请答复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答复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0年,我局未收到纳税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三是全面自查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定期开展政府公开信息自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020年,我局未发现不予公开的信息中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没有发生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实现信息公开不良舆情“零发生”。

(三)创新税宣形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根据上级工作指导,积极报送新媒体信息,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与便民服务措施宣传相结合不断拓展减税降费宣传矩阵,切实提升宣传的吸引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充分结合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组织开展支持疫情防控、扶贫攻坚等重点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活动,进一步扩大税收线下宣传覆盖面,有效提升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2020年全年我局共向上级报送信息动态57篇,其中20篇信息被《湛江日报》、《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308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2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1

775

行政强制

0

+7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6

7806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比较薄弱,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形式有待丰富,工作动态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条例》、广东省税务局湛江市税务局及吴川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形式,充实完善网站栏目和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将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通过网站等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四是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