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霞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昌北横路2号,邮编:524002,电话:0759-2636337,电子邮箱:zjxssw@126.com)。
一、概述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挂牌成立,继续行使原湛江市霞山区国家税务局、原湛江市霞山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2018年,霞山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继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要求,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着力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区局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部门主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具体工作落实上,由区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着力抓好局属各部门相应的政务公开工作,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实际,做到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并重,自觉接受局内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监督,着力解决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着力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管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区局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区局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纳税人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着力监督管理,优化纳税服务。
强化监督管理,对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查找公开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对外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向社会聘请了特邀监察员,广泛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受理纳税人的举报,发现和解决办税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局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上报信息动态69篇,获得区委区政府肯定性批示信息3篇,在湛江日报、湛江云媒客户端等媒体发布新闻类信息4篇。通过门户网站共公开通知公告25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方便纳税人查询浏览和干部职工学习,实现政务公开、税收宣传、政策解读、涉税咨询等多种功能,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所以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区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将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为主线,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加强税收政策解读,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积极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努力推动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