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税务局 > 徐闻县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47: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徐闻县税务局网页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徐闻县徐海大道迈颜仔路段,邮编:524100,电话:0759-4911752,传真:0759-49117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以及徐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全面推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相结合,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我局通过税务网站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条,在主流媒体上开展税收宣传,全年共被各级报刊及其他类媒体采用稿件16篇,其中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新闻网、新浪湛江、南方+湛江频道登稿10篇;网站信息发布量13件,发布新媒体投稿被湛江市税务局以上采用18篇;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的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和举报事项23宗。

(二)完善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和审查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表证单书,提高办理效率。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份。

(三)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机制,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

(四)整合资源,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整合税务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微信、微博以及网站等政务平台的功能开发,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以税务网站为依托,改版升级架构体系,实现政务公开、办税服务、税收宣传、公众参与等多功能一体,做到“一网发布、一网服务、一网互动”,有效实现集约化管理。

(五)加强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

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实现长效管理,以绩效管理的数据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查漏补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机制,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纳入考评体系,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助力提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2

215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1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3

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07

207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也需继续拓展;三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能力还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改进问题: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全面、高效发布信息;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