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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6:20:1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区税务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罗隐大道11号,邮编:526070,电话:0758-26232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两会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优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一是聚焦制度化,全面健全保障机制强化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能,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聚焦规范化,全面落实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针对不同性质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不同审批流程,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加强外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2023年区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三是聚焦民生事,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区税务局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群众诉求,利用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发布税费政策时点热点以丰富的新媒体形式精准解读税费政策,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助力税费政策直达快享2023在肇庆税务内外网站上公开信息超250条,各层级媒体报道39条,制作专题海报、H5、动漫等新媒体作品14个,同时结合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公开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并做好公众留言办理、局长信箱等政民互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稳中求进,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信息公开范围较难准确把握等情况。下阶段区税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分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交流学习,扎牢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基础。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坚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综合运用照片、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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