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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16:26: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涵盖县税务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聚宝路33号,邮编:526300,电话:0758-8663920)。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县税务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体系,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体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不断健全县税务局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管理,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县税务局政务公开计划,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切实做好内容审核,在各项应公开工作或信息有更新、变动时,严格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通过相关途径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三)丰富载体,强化政务公开质效

一是打造高品质信息公开阵地。全面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利用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宣传手册宣传资料等,对各项涉税事项进行公开。

二是充分利用网站平台。维护好县税务局网站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便于纳税人、缴费人方便快捷查询了解涉税政务信息。

三是做好主流媒体公开。强化与广宁当地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公众号等,播放推送涉税政务信息,及时解读各项最新税费政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县税务局根据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对涉税政务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主要通过县税务局网站专栏,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宣传栏、广宁主流媒体等进行公开。2018年县税务局通过网站专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税务机关、县委县政府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多样、个别事项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今后,我局将围绕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扩宽公开渠道,实现更全面更及时的政务公开。

(二)强化政务公开针对性。结合2019年重点工作,对减税降费政策等重点内容实行针对性更强、时效性更高的公开,确保公开质效。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从事政府公开工作的专业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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