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肇庆市税务局 > 广宁县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0:58: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涵盖县税务局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聚宝路33号,邮编:526300,电话:0758-86639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上级部门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地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更新。全年在网站专栏新增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62条,包括税收统计、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多项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全年通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西江日报等省市县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7次,开展税收宣传活动5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共收到2起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税收数据相关信息,其中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适用范围的1件,未按期补正材料的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并作出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为100%,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安排专人专岗做好公开信息审查、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科学性。二是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充分运用好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向中国税务报、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新闻稿件、新媒体作品和政策解读作品,有效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对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全年未出现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广宁县税务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优化公开工作制度、扩宽信息公开平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户网站部分专题更新频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对社会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对照上述问题,下一步将围绕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推动性。立足“国之大者”,把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作为税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将政务公开与各项税收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扩展工作深度,提升信息公开互动性。进一步提高政策敏锐度和时事热点关注度,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努力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深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树立新时期良好税务形象。

(三)抓实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专业性。坚持“选、育、管、用”一体推进,采取强化日常培训教育,落实绩效考核监督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规范化水平,实现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