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四会市广场北路5号,邮编:526200,电话:0758-3366822)。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的要求,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努力为社会公众获取税务相关政府信息,办理涉税事宜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的要求,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突出税务重点工作,通过工作动态、新闻报道、政策培训等形式,做好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特别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推进“放管服”、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环保税、推进办税便利化公开,利用四会发布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政策宣讲等渠道,及时广泛发布与解读,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一)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在公开过程中以扩大知悉面为突破,以肇庆市局网站和四会市政府网站为中心,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电视、电台为辅助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公布信息297条,其中税务工作动态51条,通知公告45条。
(二)进一步做好涉税惠民政策和涉税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班的要求,在设立了重点领域公开栏,公开减税降费政策信息12条。
(三)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按照“双公示”的要求,累计双公示数据742条,其中简易处罚579条,行政许可16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亦无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形式需要更加灵活多样。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系列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重点做好新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二是送一步做好重点涉税费信息的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对涉及纳税人利益的各项政策以及办理涉税事项、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等信息内容的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对税收机关执行政策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查询平台的建设。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确保四会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