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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何尚美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4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4: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何尚美身份证号码:440105********3022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穗海税滨江所税通〔2024〕7号)(见附件)。

请你及时到我局滨江税务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412号滨江税务所一楼)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穗海税滨江所税通〔2024〕7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穗海税滨江所税通〔2024〕7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穗海税滨江所税通〔202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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