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7:01: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税收现代化”总目标,坚定战略行动升华,坚定“争当领跑者”的目标定位,深入实施海珠区税务局“一条思路主线、两个工作中心、三大治理体系”的“1+2+3”总体设想,坚决“抓好党务”建强政治机关,坚决“干好税务”践行使命担当,坚决“带好队伍”锻造税务铁军,认真有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和“第一要事”制度,持续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有力推动党业深度融合。开展廉政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积极打造区税务局“纪检干部赋能学堂”品牌,进一步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进一步优化各税务所管理职能,将第二税务所管理职能调整为承担全区中风险、重点企业风险应对、部分专项低风险应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大额留抵退税等复杂事项,同时实施属地化管理,实现第二税务所人力资源向风险应对、复杂事项专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倾斜。作为全市税费服务厅转型升级两个试点单位之一,持续发挥“总局直联厅”标杆示范作用,围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主线,打造全市税费服务“旗舰厅”。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确保税费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依法征税、依法治税,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持续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严格执行重大税费执法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决策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异地来穗建筑项目管理,与多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完善税收征管协作机制,规范异地来穗建筑项目全流程管理。持续开展异地来穗建筑项目核查,引导企业规范项目登记和申报缴税。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构建社保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积极融入税收共治大格局,率先成立地方税共治共享的创新实践海珠分中心,打造“1个分中心+4个发力点”工作矩阵。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落实月度加强总结学习、季度风险调研分析机制,切实提升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加强信访工作研判,在敏感时点,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及反馈力度,落实各项化解稳控措施。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及时向市税务局汇报突发情况,加强与区政府、社区街道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协助市税务局建立全省税务系统首个涉税(费)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推动“法院+税务”协作机制走深走实。积极推行“云调解”服务,及时了解当事人对税费政策、征管流程等方面的需求,以基层实践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异议表达权利,做好政策解释,注重矛盾化解。严格落实各项要求,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一案双查制度,切实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推动一案双查工作成果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加强智慧防控能力提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内部风险目录更新,建立基础征管指标模型,精准弱化基础风险;打通“防、控、查”三道防线,提升数据督审水平,打造“督审抓统筹,联动抓开发,一线抓测试”的联防联控合作机制,聚焦重点事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有效降低区域风险。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公开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依托“信用+风险”监管机制,为参评企业完成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拓展“信用+税收”应用场景,以“银税互动”数据直连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应,为辖区企业成功发放多笔贷款,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压力,为企业发展精准赋能。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依托“融媒体工作室”常态化开展“税务云课堂”,聚焦热点政策提供“专题式、案例式、互动式”培训辅导。深化协同共治,结合商务部门数据和日常征管信息,厘清“走出去”企业底数,对“走出去”企业全量推送国别投资指南和走出去税收指引。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述法”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加强法治税务创新实践,统筹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通过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促使税收法治水平提高。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会议等开展会前学法,促进法入人心。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聘请专家学者开展依法行政全员普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主心骨作用。

2023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法治税务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例如:部分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协作共治效能有待进一步优化、法治税务在信息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层次有待进一步深化。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提高法治税务建设质量,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