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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关于广州快省商贸有限公司等643户纳税人认定非正常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5:47: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快省商贸有限公司等643户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将我局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7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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