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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二季度)
2021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1-07-21 15:38: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区累计欠缴税款200万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个体工商户名单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2021年7月2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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