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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公示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一类、四类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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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2023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一类企业公示名单

      2.2023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四类企业公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4年6月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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