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共组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998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