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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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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6 09:31: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元善税务分局。负责元善镇、陂头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内莞税务分局。负责内莞镇、上坪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隆街税务分局。负责隆街镇、溪山镇、田源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忠信税务分局。负责忠信镇、油溪镇、高莞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大湖税务分局。负责大湖镇、三角镇、绣缎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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