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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10-29 09:15: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年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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