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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5-20 16:04: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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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办公室

0762-4335571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

517100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公示意见

建议

纳税服务

投诉

纳税服务

投诉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0762-4329101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

517100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

12366纳税服务热线

0762-12366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

517000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税收违法

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

举报

12366纳税服务热线

0762-12366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

517000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

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税收违法

行为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连平县税务局纪检组

0762-4329206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

517100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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