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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关于委托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8 17:0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渠道,方便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为“博罗县税务局”)决定自20200801日起,委托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博罗县农商银行”)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费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委托代开发票是指博罗县税务局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委托博罗县农商银行办理税务征管范围内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委托代征税费是指博罗县税务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委托博罗农商银行代征由其受托代开普通发票产生应征税费的税收行为。委托代开发票、委托代征税费以下合称“双代业务”。

二、委托代开发票种类

广东通用机打发票。

三、委托代开发票业务范围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个人按次或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取得的收入, 且代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在515元以上(不含本数)至10万元以下。不包括免税货物劳务和服务、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收入。

四、委托代开发票品目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的非免税产品以及提供的应税服务(劳务),具体品目范围如下:

 

 目 名 称

销售

货物

食品,纺织、服装,日用品,办公用品,河沙,土,石(建筑用石),砖,瓦,灰,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的非免税产品,不包括销售炸药、雷管、药品(或农药)、医疗器械、种子、化肥、汽车、汽油(柴油)、旧固定资产

应税

劳务

加工费

摩托车、自行车修理与维护,计算机修理,通讯设备修理,家用电器修理,其他日用产品修理,其他未列明的修理修配

应税

服务

汽车租赁,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有形动产租赁

道路货物运输,水路运输

装卸搬运、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其他未列明的物流辅助服务

咨询服务

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文化创意服务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研发和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其他未列明的信息技术服务业

五、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需提供资料 

符合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条件的纳税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见附件1);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六、委托代征税款的范围、税种、计税依据及税率

委托代征税费的范围,仅限于博罗农商银行受托代开普通发票所产生的应征税费。

博罗县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的税种为增值税;委托代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代开发票上注明金额的不含税价;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委托代征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委托代征的地方税费征税标准以委托代征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委托代征税款一律采用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税率(征收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受托双代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和受托期限

目前,全县有20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具体见附件2)依法受托双代业务,并承担《委托代征协议书》、《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规定义务,受托期限为20200801日至20230731日。 

本公告自202008 0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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