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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失效声明
发布时间:2024-03-25 14:17: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声明以下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练志明,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1180162

    持证人:戴小青,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301210102

    特此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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