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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所属年度管理类别一类、四类出口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 14:30: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位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改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对所属年度2023年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名单进行了评定,现将管理类别为一类、四类的企业名单(如附件1)予以发布。

以上评定内容如有异议,请联系大亚湾区税务局税政一科(联系方式:0752-5562788)。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5月2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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