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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获得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12:3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审核确认,现将获得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

特此通知。

 

附件:获得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单位名单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国资金融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528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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