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11:25:00来源: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税告〔2017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22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