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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关于代开发票专用章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15:59: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代开发票专用章(56)”,遗失,现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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