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和惠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惠东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强化执法内控和监督,守好依法行政这条税收工作生命线,保障税收工作在法治化轨道内有序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全面准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遵循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积极引导党支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结合“三会一课”、主题教育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
(二)主动加强学习法律法规
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传达学习了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同时,在近期党委会上组织落实“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相关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税收工作的运行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基本原则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组织收入“红线”,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禁以各种形式征收“过头税费”,严禁以任何理由不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严禁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严禁虚增空转。严格落实应收尽收,应享尽享。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发挥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及时有效地将上级的最新口径和先进做法向基层分局传达,着力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确保税收征收管理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二)保障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力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优化、延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保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税费优惠政策在惠东落地生根。
同时,严格按照统一的业务口径和服务规范为纳税人提供近期税费优惠政策咨询服务,及时收集热点难点问题,统一解答口径,不断做好办税服务厅和纳税咨询热线的服务指引工作,利用税收大数据进一步优化标签体系,按照推送需求精准锁定政策适用对象。通过精准推送机制将最新的税费政策准确推送至纳税人缴费人,并及时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知悉、理解、运用政策,积极配合上级税务机关不断完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功能,逐步实现办理事项提示提醒、数据自动预填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快更便捷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真正实现政策直达快享。
(三)以“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程序,注重优化审批流程,依法履行税务审批职责,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和相关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与创新相协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提高监管手段的法律化和精准化水平。通过完善税收监管手段,加强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确保税收监管工作合法合规。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分领域实施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成立惠东县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团队。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多次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部署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工作方案》,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推动政策的落地实施,通过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确保政策实施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推动纳税服务走向精细便捷化
坚持注重纳税服务的法律化和规范化,严格遵循税收政策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和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纳税服务在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建设道路上不断提升质量和成效。
一是实施“非接触式”办税。持续大力推行“全程网上办”和“一次不用跑”税费事项,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缴费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为纳税人办事“另辟蹊径”,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跑一次”。推出“自动填单”“一键申报”等功能,不断提高企业申报效率。2023年“非接触式”办税率达97%。
二是优化基层分局办税网点。稳步有序推进全县办税服务厅的撤并整合工作,全县保留1个办税服务厅,实现税收、社保、非税业务“一站式办理”,推动更多涉税费业务集成办理。
三是大力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做好数字化电子发票“应上尽上”试点,完成大规模扩围工作。目前,惠东辖区已纳入数电试点纳税人23006户,单轨率99.56%。
四是加快留抵退税办理效率。通过加强环节衔接,提高留抵退税审核效率,实现留抵退税事项平均办结时间为1.78天,2023年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2.21个工作日,充分体现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在不断提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保障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合规。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同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增强法治观念,遵循法定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作用,对重大税务问题启动集体合议制度,同时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性优势,保障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保障决策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务平台网站、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办税厅LED显示屏等方式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共有执法人员123人,共配备45台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占人数比例为36%。今年通过实地抽查、邮件通知等形式多次开展自查,要求各分局和有关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对税务执法全过程进行照片或音像记录,实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惠州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今年截至目前共对2宗强制执行案件,1宗涉及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超过两千万(不含本数)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执行准确、合理合法,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制度
深刻领会并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认真贯彻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制度。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确保纳税人不应罚则不罚,做到应享尽享,快速办结,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对外,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工作;对内,多次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及落实要求,掌握政策执行口径。
(三)深入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惠东县税务局积极探索建设“枫桥式”社保征缴争议调解处理机制。通过“1+9+17+N”工作矩阵机制,成立1个调解处理中心领导办公室,由政法委、法院、公安等9个部门协作配合,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调解处理中心,涵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N种处理方式,将“枫桥经验”运用于税费服务过程。
一是成立社保费争议调解机构。形成以县政府为牵总、各部门为依托、各乡镇为基础,集区域性、基础性为一体的 “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新格局。
二是成立惠东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以公职律师为主,由具有“三师”证书、精通业务的税务骨干和第三方法律顾问组成涉税争议调解专业团队,目前已配备有专职调解员9名,充分保障咨询调解的专业度以及权威性。
三是设立惠东县涉税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及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三位一体创新调解室。截至目前,涉税争议调解室接访量超30次,成功化解二手房价格争议3宗、征税前争议1宗、社保争议38宗、其它争议6宗,最大限度实现将矛盾化解于萌芽和基层。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惠东县税务局在突发事件应对上下足功夫,以制度建设为纲,人员保障为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一是健全突发事项应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将突发事件应对纳入法律框架,确保应对措施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23年,制发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应急处置预案、惠东县税务系统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风险防控及处置应急预案、信访突发事项应急处置制度等。同时,发布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组织培训活动,加强应急人员队伍建设力度,为及时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确定好应急措施提供工作方向。
二是强化应急突发物品保障。对日常应急物品做好采购、储备和保管,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运用,以杜绝突发事件进一步恶化。
三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通过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应对方案和流程,为应对网络安全风险提供有力支持,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对于网络安全法规的遵从度。2023年共组织2次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测自动化监测的反应时间和管理人员对相应应急措施得执行情况,以形成科学、有效、迅速的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为机房优化管理提供法律依据,确保全局的信息和网络系统安全运行。
七、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
(一)规范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高度重视并认真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同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知识,组织税务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业务骨干专长,利用专业团队与经验人才优势妥善化解征纳矛盾,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决策的理解和信任,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征纳关系,促使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有序推动税收工作的稳定开展。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全力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目前行政复议案件已审结2宗,其中1宗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另1宗为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还有1宗处于未审结状态。
(二)稳步开展信访工作
成立信访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提高信访事件的预判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信访工作方案》,规范信访工作流程。2023年,共受理局长信箱信件2宗,投诉建议共59宗,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坚持以防范风险为导向,以重大风险可防可控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定期开展税收执法内控考核,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进行分析,主动开展一体化综合监督自查,强化风险防范,提升内控质效。
一是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和RED系统,对关键领域和重点风险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监督的全链条常态化跟踪防控。截至目前,累计触发风险提示近5000次,其中预警提醒3000余次,事中实时风险校验160000余笔,更正提示1000余次,事中直接阻断风险100余次。
二是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和基层分局,通过系统实操、座谈调查、复盘历史数据等方式对现有RED指标防控效果进行验证。累计验证指标10项,其中县局风险点3项,市局风险点7项,已形成验证报告并进行上报;10月根据上级关于RED指标建设分工,会同信息部门完成本级RED指标开发共5项。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做好本级对外网站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和税务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2023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上一年结转件,共依法答复0件。在本地网站上及时发布其他通知公告25条、非正常户公告25条、欠税公告4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12条。同时严格落实政务诚信制度,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加强对政务诚信监测,对存在政府失信行为的单位直接否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扎实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
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十、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引领,注重加强党建工作,并将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党业深度融合,实现党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过程中,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法律法规为标尺,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各项税收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税收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
根据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开展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向市税务局和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报告向社会公开。惠东县税务局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统筹组织、亲自部署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坚守依法治税原则,及时有效解决各类问题,推进税收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通过组织形式各样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水平,推动税收工作法治化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定期召开政策法规培训会议,确保普法培训实现“全员覆盖”,落实政策法规的传达解释工作。惠东县税务局分别于今年6月和10月组织全局参加培训会议,邀请法律顾问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同时还邀请业务骨干详谈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推动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是主动适应深化税费征管改革要求,及时开展“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实战化业务培训班,179人参训,举办青年干部政治能力提升班,50人参训,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题法纪培训暨警示教育大会,99人参训,进一步筑牢税务队伍法纪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上半年,组织23名2022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省税务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下半年组织20名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中组部统一培训、总局集中视频授课及惠州税务系统培训,培训课程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新进人员的法律水平,让新进人员真正做到扣好第一粒扣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23年,惠东县税务局积极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其中主要包括:一是法制人才力量薄弱,法制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二是部分税务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有待提升,学习积极性不高,容易造成税收执法过错;另外,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背景下,税务工作人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熟悉和适应执法流程的变化,如果处理不妥当还可能会造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出现;三是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便企利民各项措施,不断完善税务工作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024年,惠东县税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坚持以税收法治化推进税收现代化,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基本原则,规范税务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保障依法治税建设工作实现稳步向前、稳中向好:
一是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到各项税收工作中,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二是持续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惠东县税务局将立足新时代新起点,准确把握组织收入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应对经济税收工作新挑战,着力推动各项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在惠东落地落实。
三是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通过拓宽执法渠道,以更多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执法管理,可以结合“大数据+智能”等技术,对企业进行数据分析,提高执法精准度;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沟通与交流,缩短执法时间,提升执法效率。
四是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在职干部报考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考试,组建法制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重大税务事项、争议纠纷处理等事项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执法培训,为提高基层税务执法水平,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在培训中,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