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2021年6月28日决定:
刘庆榆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明明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职务;
周燕斌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股长职务、二级主办职级,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二级主办职级;
林德胜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职务,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职务;
林晓静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职务;
庞楚然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风险管理股股长职务;
周远平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财务管理股股长职务;
刘远彬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正股长级干部(股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
黄晓羽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职务;
周铮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稔山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陈军任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平海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吉隆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以上同志的试用期为一年,自2021年6月18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