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自助办税智能设备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惠东县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服务水平,满足纳税人对纳税服务方便、快捷、高效的要求,惠东县税务局拟集中租赁一批办税服务使用的电子类设备,包括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终端、掌上办终端、实名办税终端等,辅助纳税人办税以及实现纳税人自助办税业务等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自助办税智能设备租赁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85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850,000.00元
(五)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自助办税智能设备租赁项目 1项 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质材料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近1年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发生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声明 ;
7.报价文件,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出各项价格及总价,文件必须明确产品规格型号、品牌部分及配置参数;
8.以上所有报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东县河北一路13号605办公室。
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询价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询价。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询价。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7:00(响应文件递交为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东县河北一路13号605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8169555。
(三)询价地址、电话:惠东县河北一路13号605办公室,联系电话:816955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东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河北一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