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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18:19: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税收宣传产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我局因工作需要,需采购税收宣传产品一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税务宣传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价采购

预算金额:25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

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税宣传产品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25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10日内完成,具体履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 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东县河北一路13号605办公室。

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7:00(响应文件递交为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东县河北一路13号605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816955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惠东县河北一路13号605办公室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响应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最后页附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分支机构投标的,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备注:所有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752-8169555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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