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因工作需要,需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高潭镇河汕路闲置土地盘活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高潭镇河汕路闲置土地盘活项目
二、采购内容
根据我局需要,完成高潭镇河汕路闲置土地盘活项目。
三、项目预算
采购总预算约136082.51元。
四、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需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供应商须提供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名。
六、公告事项
(一)本次公告期限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期间,供应商将报价材料(含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报价表、声明函、应邀响应函等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2-8169699)(说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价表需密封)逾期(以采购单位收到材料时间为准)不予受理,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采购工作。
(二)按采购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如需到现场踏勘可致电0752-8169699预约。
(三)采购结果由采购单位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考虑价格、产品质量、信誉情况和履约能力等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以合理低价者竞得;若存在最低价格相同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确定最终供应商。
(四)供应商一旦确认,不能转包或分包。
附件:1.应邀响应函
2.工程量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