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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IT类设备软硬件维护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08:3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拟对惠东县税务局IT类设备软硬件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 HDSWX2024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税务局IT类设备软硬件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480000.00【其中采购包1为¥264000.00;采购包2为¥216000.00】。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包1:对县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6个办公区的IT类办公设备,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桌面运维,保障一个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的信息化桌面办公环境。同时,对办公区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日常运维管理,保障全县视频会议顺利召开。

2、采购包2:对县税务局5个派出机构办公区的IT类办公设备,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桌面运维,保障一个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的信息化桌面办公环境。同时,对办公区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日常运维管理,保障全县视频会议顺利召开。

五、服务地点:

1、采购包1:惠东县县局机关、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平山税务分局、自然资源局办税点、社保局办税点。

2、采购包2:大岭税务分局、多祝税务分局、稔山税务分局、吉隆税务分局、平海税务分局

六、服务期:一年。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5二号楼406办公室。

2.获取方式:上门获取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加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包括封面)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免费。

    5.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315 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315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5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54楼406办公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2-892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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