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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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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1:10: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本级重点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淡水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淡水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新圩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新圩镇、镇隆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良井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良井镇、平潭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三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三和街道、秋长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沙田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沙田镇、永湖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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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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