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巨野县建筑工程公司惠阳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1381751062667):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淡水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阳淡水税税通〔2024〕1462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3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阳淡水税税通〔2024〕1462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阳淡水税税通〔2024〕1462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淡水税务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