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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惠州市东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1 16:04: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淡水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惠州市东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441381696435896):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淡水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阳淡水税税通〔2024〕1464 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3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阳淡水税税通〔2024〕1464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惠阳淡水税税通〔2024〕1464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淡水税务分局

2024年4月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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