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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绿植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14:3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绿植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JS0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3JS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绿植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764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领购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是个体户投标提供个体户提供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44日至2023411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44日至202347三个工作日。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41414:30分~15: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41415: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2-3821841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演达二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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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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