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2023年5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3-05-06 09:30: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2023年5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为加强及规范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后勤保障,按照采购工作安排,拟采购食堂餐饮服务,为全区6个区域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餐餐饮食品制作服务,服务团队不少于35人。

服务期限:两年。年预算不超过232万元,两年预算不超过464万元。

2023年7月

 

 

 

 2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为加强及规范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后勤保障,按照采购工作安排,拟采购全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为食堂餐饮提供安全卫生可靠的食材;包组一服务片区为区局机关、惠阳区税务局南亨西路办公区预算为425万元;包组二服务片区为新圩税务分局、三和税务分局、良井税务分局、沙田税务分局,预算为325万元;每月双方定价随行就市,凭实际配送数量明细及单价,按投标折扣率结算款项。

服务期限:一年。年预算不超过750万元。

2023年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