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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富源路16号其他用房拆除、排水设施和围墙修建工程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5:00: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的委托,拟对惠阳区税务局富源路16号其他用房拆除、排水设施和围墙修建工程(项目编号:2024JS01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4JS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阳区税务局富源路16号其他用房拆除、排水设施和围墙修建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34170.43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领购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七、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2日三个工作日。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4:30分~15: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752-3821841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演达二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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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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