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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延迟服务期补充协议合同
发布时间:2023-11-01 10:0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合同

三、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延迟服务期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869号

供应商(乙方):广东善莱美食品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汕马公路南侧1号(梧桐金沙湾烧烤场旁)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为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餐等用餐食品加工制作和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合同金额:84,000.00元

六、合同签订日期:2023-11-01

七、合同公告2023-11-01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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