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至2020年9月30日止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纳税人进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0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至2020年9月30日止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纳税人进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