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规定,为有序推进县(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现就我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受理问题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经县(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的,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递交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二、受理方式
为方便社会组织,经县(区)级登记机关批准设立的社会组织,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材料,统一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和畅办税服务厅,集中接收后交由县(区)财税部门联合审核认定。
三、受理要求
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社会组织需填写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并按《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报送有关申请材料。有关政策文件、审批表及申请表电子版详见附件。
注1:此次申请为2023-2027年度的免税资格,已申请并通过的非营利组织无需重新递交资料。
注2:免税资格在2022年到期且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重新递交免税资格申请。
联系电话:惠州市仲恺区税务局,8212366-7
特此通告。
附件:
1.仲恺区区级非营利组织2023年度免税资格申请表
2.仲恺区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批表
3.县(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