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公司已停业,税务文书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人签收,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恩平税东成罚告〔2023〕31号)(内容详见附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恩平税东成罚告[2023]3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见此公告后到我局签领文书,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唐英云 郑景山,联系电话:0750-7511207)
税务机关地址:恩平市东成镇顺槎325国道旁东成税务分局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恩平税东成罚告〔2023〕31号)
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东成税务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