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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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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1:59: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8号,邮政编码:529700,联系电话:0750-8936650。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8号,邮政编码:529700,联系电话:0750-8936630。

沙坪税务分局。负责沙坪街道、雅瑶镇、桃源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6号,邮政编码:529700,联系电话:0750-8936628。

古劳税务分局。负责古劳镇、龙口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龙口镇光明路10号,邮政编码:529700,联系电话:0750-8777906。

宅梧税务分局。负责宅梧镇、双合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清河路38号,邮政编码:529732,联系电话:0750-8633357。

共和税务分局。负责共和镇、址山镇、鹤城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工业城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9728,联系电话:0750-831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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