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财法〔2018〕10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高新区(江海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的通知》(江高新财会〔2018〕41号)等相关规定,经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江海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2024年江门市江海区晨光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和江门市外海茶庵寺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4-2028年,现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