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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蓬税环税告字〔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5-21 09:36: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江门市蓬林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440703MAA4J3U797):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蓬江税环市限改〔2024〕2012号),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分所领取该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环市税务所 

2024年5月20日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领取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三街20号

联系人:李小强  联系电话:0750-3287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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