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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荷塘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蓬税荷税告字〔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9-19 10:18: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江门市蓬江区恒泰源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703712221274):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蓬江税荷塘限改〔2024〕10002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分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祈丰街1号)领取蓬江税荷塘限改〔2024〕10002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蓬江税荷塘限改〔2024〕10002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荷塘税务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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