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锦辉、高坚祥: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申报,我分局已向你(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四九税限改〔2020〕 490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四九税限改〔2020〕 490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四九税限改〔2020〕 4901号)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四九税限改〔2020〕 4901号)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如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四九税限改〔2020〕 4901号)不服,可自《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台四九税限改〔2020〕 4901号)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领取地址:台山市四九镇新竹路6号
联系电话:0750-5489308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四九税务分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