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线路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2 16:1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10日10点(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需求名称

预算(单位:万元)

服务要求

税务业务线路

14

服务期:12个月(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详细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表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采购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采购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32日至20223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213号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5楼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时间和地点

20223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213号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213号

联系方式:0750-5551925

2.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0750-5551925

联系人:区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232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