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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优化税收服务建设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17:33: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优化税收服务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需求:在台山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大楼一楼大堂建设税收宣传阵地;在台山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大楼十二楼建设纳税服务工作室。具体需求见施工设计图(设计图报名时免费获取)。

预算金额:925,493.22元(人民币)。其中:税收宣传阵地建设预算金额671,626.55元;纳税服务工作室建设预算金额253,866.67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参加磋商。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具有工程装修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技术人员的名单和有关证书等材料加盖公章)

)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磋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有意向投标请于2023年11月2日17时30分前联系本局获取详细项目资料。

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0750-5551928。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213号。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7时30分。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213号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财务管理股;联系人:黎生;联系方式:0750-5502098。

(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1.报价综合资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税务登记表;5.近2年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6.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其他规定材料

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31031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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