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因存在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终止协议的其他情形而终止委托代征的单位(本期1户)予以公告。
附件:终止委托代征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