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派出机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本级重点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惠城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惠城镇、华湖镇)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葵潭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葵潭镇、东港镇、鳌江镇、侨园镇)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隆江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隆江镇、东陇镇、岐石镇、溪西镇)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神泉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神泉镇、前詹镇)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靖海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靖海镇、周田镇、仙庵镇)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粤东新城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粤东新城)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税务分局。负责所辖区域(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